关于粤从证0110002215号《不动产权证》的作废公告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从化市江埔街港湾路18号18幢1601房的粤从证011000221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粤从证0110002215号《不动产权证》作废。
公示期:2025年04月8日至2025年04月28日
特此声明。
产权人(必填):祝芬,苏茂华
声明人(必填):祝芬,苏茂华
2025年0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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