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他项权证》(粤房地他证字第C0151851号)作废的公告
因抵押权人保管不善,将位于从化市神岗镇元洲村(105国道边)行政大楼的《房地产他项权证》(粤房地他证字第C0151851号)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声明该《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24日
声明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
2025年4月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