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号2013-00128《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广州从化市新珠江纸类制品厂因保管不善,将证号2013-001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从化市新珠江纸类制品厂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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