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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号:2024-090117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广州市从化区成交机和府一街32号401房(证号:2024-09011712 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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