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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13582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05763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以广州市鑫叶房地产有限公司、何金霞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13582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05763号《不动产权证》。2025年3月20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1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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