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738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中路西宁横街72号2梯302房屋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73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必填):吴励
声明人(必填):吴励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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