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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2168号《不动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18524号《不动产证明》作废的公告
以陈韵名义申领了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2168号《不动产权证》,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18524号《不动产证明》。2025年3月5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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