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372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景泉大道泉溪路4号1701房的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372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3727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产权人(必填):邝健宁
声明人(必填):邝健宁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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