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8 月 27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6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20)87965881
序 号 |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土地所有权人)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宗地四至 | 宗地号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1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红石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红石村 | 8749.6512 | 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新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新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从化区太平镇红石村第一至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 | 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 | 440117111200JA00067 |
2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红石村第十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红石村 | 137.1604 | 从化区太平镇红石村第一至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 | 从化区太平镇红石村第一至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 | 从化区太平镇红石村第一至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 | 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新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440117111200JA00066 |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