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 年5 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6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20)87965881
序 号 |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土地所有权人)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宗地四至 | 宗地号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1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新南村石鼓塘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新南村 | 410.0647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石坑村江联经济合作社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石坑村江联经济合作社、新南村石鼓塘股份合作经济社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石坑村张屋股份合作经济社 | 未定权属土地 | 440117103221JA00018 |
2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新南村石鼓塘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新南村 | 284.6053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石坑村江联经济合作社 | 未定权属土地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石坑村江联经济合作社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新南村石鼓塘股份合作经济社 | 440117103221JA00023 |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3年4月26日
宗地图440117103221JA00018.pdf
宗地图440117103221JA000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