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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调整成交公示(2014-XY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调整成交公示(2014-XY3)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5-19 07:0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调整成交公示

    按照城市规划,现拟对广东奥和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从化市城郊街东风村河滨北路边地段住宿餐饮用地调整土地用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09〕39号)等有关规定,经从化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从府办复〔2013〕24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位置:从化市城郊街东风村河滨北路边地段。 
    (二)规划总用地面积:41218.9平方米(合约61.83 亩)。其中:地块一,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2353.48平方米;地块二,商业用地面积为18865.42平方米,其中净建设用地面积为16563.42平方米,代征市政道路用地面积为2302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 
    调整前证载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8年,有效期限至2051年10月21日;调整后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商业用地(B1),土地使用权年限分别为 68年、38年(有效期限自从化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位置见附图)。 
    (四)调整用途后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按净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地块一二类居住用地(R2):建筑密度≤28%,容积率≤2.32,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1896.15平方米(增加计算容积建筑面积41846.75平方米)。 
    2.地块二商业用地(B1):建筑密度≤40%,容积率≤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1488平方米(减少计算容积建筑面积41846.75平方米)。 
    (五)调整用途前后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共计人民币12464360元。

    二、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三、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该宗地补交出让金改变土地用途的相关手续。

    四、本公告期限为10天,自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9日止。

    联系地址:从化市河滨南路63号    联系电话:87968879、87962812   联系人:刘先生

 

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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