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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从化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05 17:04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邪气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纠而不放,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2021年1-9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处置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线索42起,处理117人,处分15人。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四起享乐奢靡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城内派出所3名民警收受节礼问题。2016至2017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时任城内派出所副所长陈飞勇、潘荣锋分别收受辖内KTV会所经营者黄某某的礼金各4500元;该派出所负责特营场所管理工作的民警张瑞彬2013-2015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多次收受黄某某的礼金共8000元。2021年3月,陈飞勇、潘荣锋、张瑞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二、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开发区中队二级主任科员曾森违规报销交通费问题。2013至2016年期间,曾森担任从化区(市)工商联工会主席,负责江埔街高峰村扶贫工作,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以私车公用的名义违规报销非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路桥费、维修费等费用,违规报销金额约3.4万元。2020年12月,曾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三、街口街雄锋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建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1月,李建宁违规组织雄锋村党员、村社干部和复退军人假借到广西革命老区进行红色教育学习活动之名,前往南宁、明仕、德天等旅游景点,全程均无实质性的学习考察内容。2013年1月至2018年9月,李建宁因公和因私使用雄锋村委购买的小汽车,并以村集体资金报销该车辆产生的维修、加油、年审等费用,合计321678.8元。2020年12月,李建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江埔街凤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广明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期间,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的前提下,李广明擅自组织凤二村干部等人以召开土地确权培训班、党员大会、“8.1”建军节座谈会、扶贫双到项目投资项目会议、党员干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名义先后7次在其经营的广明水库山庄吃喝(均超过用餐标准)。凤二村委分别于2016年3月31日、2017年11月23日使用贫困补差资金等工作经费为上述7次消费买单,共计37063元。李广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7月,李广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两年)。

      上述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有的无视禁令,节日期间收受节礼;有的移花接木,违规公款报销私车费用;有的投机取巧,假借名义公款旅游;有的潜入地下,公款大吃大喝。这些都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纠治“四风”不停步,节点就是考点。2021年国庆节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我区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紧盯私车公养、餐饮浪费、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病”,坚持不懈纠治享乐奢靡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带头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决不放过、快查快结、精准处置,加强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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