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区政务办司机庾柱波(机关工勤),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管理区政务办公务加油卡、粤通卡的便利,使用单位粤通卡支付其私车路桥费共计4500元,并且使用四张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158次,共计3.5748万元,合计4.0248万元。2019年9月,庾柱波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