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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三期食品药品类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布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11 1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三期食品药品类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仅供公众查阅,不得用于任何违法或不当途径。

  附件:行政处罚信息一览表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行政处罚信息一览表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三期食品药品类案件行政处罚信,挂网时间为五年。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从市场监管鳌处字〔2021〕11号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冠文酒厂生产登记证载明的品种范围外的食品案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冠文酒厂

92440101MA59U6MM4E

曾冠文

当事人生产登记证载明的品种范围外的食品

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1.没收涉案物品;2.没收违法所得600元;3.罚款15000元。

主动履行,2021年5月27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12日。

2

从市场监管城处字〔2021〕11号

广州市从化城郊迎源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广州市从化城郊迎源商行

92440101MA59Y2LY7M

刘爱华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44元;3.罚款5000元;4.没收涉案物品。

主动履行,2021年5月27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12日。

3

从市场监管街处字[2021]14号

广州市从化区逸泉碧田幼儿园无证经营案

从化市江埔鸿联超市

52440117MJL0735064

黎清霞

当事人无证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1.没收违法所得5184元;2.罚款50000元。

主动履行,2021年4月14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9日。

4

从市场监管街处字[2021]17号

广州市从化街口山景美食店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案

广州市从化街口山景美食店

92440101MA5AECU21W

黎忠文

当事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1.警告;2.罚款60000元;3.没收涉案物品。

主动履行,2021年6月4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0日。

5

从市场监管街处字[2021]16号

广州玖玖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酒类案

广州玖玖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1440101MA9UMR2L96

温伟东

当事人无证经营酒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1.没收涉案物品;2.罚款50000元。

主动履行,2021年6月1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17日。

6

从市场监管民处字〔2021〕10号

广州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已经备案产品的配方生产化妆品案

广州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440184MA59B4CR29

黄国传

当事人未按照已经备案产品的配方生产化妆品

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1.没收违法所得10475.2元;2.罚款52376元。

主动履行,2021年5月22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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