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17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区规划资源分局 发布时间:2021-10-27 10:05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17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19〕53号)


从化区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上报广州市从化区2017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从国土规划报〔2018〕261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你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属下的国有农用地4.4525公顷(园地3.6820公顷、林地0.77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建设用地1.3045公顷。上述土地(合计5.7570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从化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日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