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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说纪 | 莫贪婪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2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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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贪婪

廉洁用权抛脑后,见钱眼开忙张罗。

职务之便捞好处,得不偿失苦恼多。

  一、基本案情

  2021年下半年,我区某镇外勤管理员李某,利用负责片区出租屋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广州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在代办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业务中提供帮助,分两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送好处费共计3500元。2022年12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案例分析

  李某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获取利益,并且收受他人财物。李某这种捞好处、挣“外快”的行为,看似小事,但也许是腐败行为发生的起点,是理想信念动摇、弱化党性修养的表现,而错误的价值观、权力观,会导致纪律观念和党性修养逐渐弱化。李某不能做到廉洁用权,触碰纪律红线,破坏了营商环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应当追究其党纪责任。

  三、法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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