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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指南

检察机关设置的举报机构
    举报就是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线索的行为。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内部设置有举报中心,专门负责受理控告、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事务;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举报。

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1、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常见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常见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常见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等。
    如果发现有发生以上犯罪事实,任何公民都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种方式  接受举报
    目前,我市检察机关举报中心以多种形式接受群众举报。通常可以用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是电话举报,检察机关开设了专人专机受理举报。举报电话是:020-87932000
    第二种是信函举报,举报人可以将所知道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写清楚后,寄到这个地址:从化市街口街西宁西路53号从化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邮编510900)
    第三种是当面举报,举报人可以亲自到从化市街口街西宁西路53号从化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办公室当面举报,那里有专人接待来访。
    第四种是在检察长接待日举报,每个月的5号和20号上午,是市检察院的检察长接待日,举报人可以直接向主管检察长举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设立了电传及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举报。

实名举报  据实举报
   
举报犯罪,就是为了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和对犯罪行为进行查处。为了便于检察机关对举报案件进行查处,举报人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举报,检察机关都大力提倡和鼓励群众采取实名举报。即在举报时留下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民在行使举报权利时应知情据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伪证,向有关部门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诬告陷害行为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
    检察机关为受理举报设立了固定的场所和工作人员,无关人员均不得接待、旁听和询问。制定了严格的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改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举报内容都要严格保密,不准私自摘抄、复制举报材料,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另外,宣传报道或奖励举报人,除征得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
    向人民检察院举报管辖内的职务犯罪案件,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举报人自身与案件无牵连,在被举报人被终审判决后,可以按其贡献大小和追 缴赃款赃物数额发给奖金或予以精神奖励,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人。

主办:从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从化市街口街西宁西路53号 职务犯罪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从化市人民检察院技术科 从化市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