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范围:可以查询自1997年刑法修订实施以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的档案。
(二)申请查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30均可提交查询申请手续。
检察机关在接受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手续:1、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下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下查询内容:1、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2、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3、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五)注意事项:1、目前只接受单位的查询申请,不接受个人的查询申请。
2、申请单位对查询结果的处理实行自主原则,但不得利用查询结果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六)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