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2月31日,经过中标网上公示,确定施工合同文本等程序之后,在我院三楼会议室,我院检察长蒋晋与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汝朋共同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和《工程施工廉政协议》,该合同的签订标志着我院“两房”工程已进入了为期250天的实质性内部装修阶段,为加快推进我院“两房”整体建设又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我院“两房”内部装修工程于2011年12月13日在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我院副检察长田伟、监察室主任李献明及“两房”办人员参与了此次开标过程。本工程共有9家单位报名,经过资格审查有7家单位成为正式投标人,共有5家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书。经过评标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综合评审,确定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为我院“两房”建设装修工程的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