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灾后重建项目多、资金发生量大、涉及部门多的特点,成都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结合抗震救灾加强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督促成都市辖区20个区(市)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全市网络各成员单位加大预防工作力度,采取“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办法,通过加强教育、健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涉灾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加强重建资金管理使用的预防监督力度。成都市检察机关及时针对重建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批程序、拨付流程、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督促预防单位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彭州市检察院联合审计、建设等部门,制定了《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灾后重建建设质量监察制度》等,建立起关于灾后重建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和协查制度。
加强重点环节的预防监督。在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的制定中,对受灾住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是开展灾后重建预防工作的第一步,成都市检察机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场指导监督等积极配合建委、房管等部门做好灾区危房的评估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崇州市检察院共参加各类灾后重建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70余次,监督使用资金25亿余元,对发现的个别不规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次。都江堰市检察院针对与工程质量和安全密切相关的物资材料采购问题,帮助供电局制定《都江堰供电局物资材料采购监督实施细则》,在该市35KV白沙变电站工程中,物资材料采购部分比预算少支出近50万元。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预防监督机制。成都市检察机关针对灾后重建过程中易诱发职务犯罪的环节开展预防调查,通过发检察建议和召开联席会等形式提出预防措施,积极帮助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崇州市检察院共向乡镇党委政府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2条,帮助重灾乡镇落实乡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机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转载自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