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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7MB2D06205A/2023-0013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9-06
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广州乐和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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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广州乐和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9-06  浏览次数:-

  由我局调查的广州乐和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过期食品一案,因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罚款义务,我局依法向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注册地址送达、法定代表人陈红梅身份证上地址邮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均无法送达。

  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广州乐和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红梅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穗从市监罚催〔2023〕2004号)(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电话:020-87934543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穗从市监罚催〔2023〕2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