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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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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08-30
名称: (明管委[2017]49号)关于印发《明珠工业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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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管委[2017]49号)关于印发《明珠工业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30  浏览次数:-

 

明管委[2017]49

 

关于印发《明珠工业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明珠工业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7年815

 

 

 

 

明珠工业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园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根据区综治委《关于印发从化区农村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从综委[2017]9号)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开展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以促进园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出发点,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广泛宣传,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园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明珠工业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管委会副主任刘贵鹏同志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刘军喜同志、明珠派出所所长邝东武同志任副组长,综合部、综治信访维稳部、基建管理部、社会事务综合管理部、城监中队、物业公司、明珠派出所、明珠社区居委、明珠小学、明珠幼儿园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信访维稳部,办公室主任由戚剑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无牌无证车辆、拼装车、报废车、逾期未检车,接送学生车辆、微型面包车。

(二)重点驾驶人:未申领驾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营运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和醉酒驾驶、不戴头盔、超员载客以及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报废车、拼装车、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

(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我园辖内交通安全隐患,按照公路规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五)交通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以及其它人流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进行重点摸查,切实摸清危险地段的底数,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要逐路逐段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置减速带。对破损路段要尽快进行修复,对转弯、急弯、陡坡、临水、临沟、平交路口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对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的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建立完善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信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排除一起,同时以宣传劝导为主,动员群众主动办牌办证,为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办牌办证提供便利。(责任部门:明珠派出所、社会事务综合管理部、物业公司、明珠社区居委、明珠小学、明珠幼儿园)

(二)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行驶、超员载客、非法校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和醉酒驾驶、不戴头盔以及残疾人机动车违法使用、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报废车、拼装车、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严管严控。(责任部门:明珠派出所)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常识、驾驶技能、事故案例、安全提示等内容,通过标语横幅、专题活动、电子屏等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反复宣传、广泛传播;利用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收集客货运驾驶人、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残疾人机动车驾驶人、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等群体联系方式,开展经常性短信点对点宣传,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切实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责任部门:明珠派出所、综合部、社会事务综合管理部、明珠社区居委、明珠小学)

(四)加强交通规划建设。加大交通投入,合理规划交通布局,缓解交通供需矛盾,完善现有路网功能和基础交通设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建设薄弱问题。向社会广泛征求公共交通需求情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交线网覆盖范围,解决运力不足带来的违法载人、超员超载等问题,满足企业、群众交通出行需求,提高群众乘车安全系数。(责任部门:明珠派出所、基建管理部、社会事务综合管理部、城监中队)

(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员超载。合理设置校车通行线路,要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标牌。(责任部门:明珠派出所、社会事务综合管理部、明珠小学、明珠幼儿园)

(六)加强安全设施管理。加强道路管护工作,深入开展道路经常性检查工作,及时整治排除遮挡视线障碍物、路面凹凸不平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对主干道进行升级改造后,包括扩宽路面、加铺人行道、安装路灯、完善排水等,要按公路规范完善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基建管理部、社会事务综合管理部、物业公司)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15日前)。

召开工作会议、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狠抓措施落实、落实工作责任,严密部署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百日攻坚”阶段(8月底前)。

全面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重点和任务,全面排查,摸清情况,认真分析,有计划地集中整治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

各相关部门由专项整治转为日常管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在总结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使整治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以及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构建专项整治行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对照分工,落实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中的任务分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各自工作职责,要做到目标任务明确、措施扎实有力,确保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完善台账。各相关部门要对交通安全的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宣传教育等情况进行总结,并附上相关图片,完善工作台账。请于8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行动开展情况报园区综治信访维稳部邮箱,联系人:胡甘滔,联系电话:15202065465。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要求整改而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导致我园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