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4年12月,从化区共监测7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为地表水水源(河流型6个,湖库型1个)。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根据近5年全项目水质分析结果,调整表3(80项)中需增测的特定项目。
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湖库型水源地(茂墩水库)加测化学需氧量、叶绿素a、透明度、电导率、总硬度、浮游藻类。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7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其中1个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占14%;6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占86%。各水源水质状况的详细情况见附件。
附件
2024年12月从化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水源水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