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8007517344K/2023-0018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07-28
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鳌头镇田园牧歌新乡村示范带人居环境及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立项的复函
文号: 穗从发改投批〔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07-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鳌头镇田园牧歌新乡村示范带人居环境及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立项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28  浏览次数:-

项目代码:2307-440117-04-01-195825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来文《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鳌头镇田园牧歌新乡村示范带人居环境及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立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鳌头镇田园牧歌新乡村示范带人居环境及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立项。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潭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变压器、开关柜、电缆、配电箱等);2.对龙潭村进行道路修复约650平方米、道路黑色化约2970米、道路标识建设、排水设施整治约100米、人居环境整治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审核2023年广州市加快北部山区乡村发展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的请示》(文件办理通知〔2023〕119号)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建设。

  五、项目招标方式。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请严格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按照资金落实情况推进项目建设,坚决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鳌头镇田园牧歌新乡村示范带人居环境及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