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上级下达直达资金相关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208号),现下达你部门“(直达)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024年中央补助)(粤财社〔2024〕208号)”项目2.1万元,支出列“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此项下达的中央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粤财社〔2024〕208号文件规定开展工作,加强资金监管。
二、请你部门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对包含直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项目,应将直达资金单独列示,优先使用,确保尽快100%形成实际支出,并配合我局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208号).pdf
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