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规〔2023〕1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从府规〔2022〕1号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区征收农用地平均区片价(试行)的公告》(从府规〔2022〕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11日。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3年1月10日印发
索引号: | 11440118007517336Q/2023-0001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1-10 |
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从府规〔2022〕1号文的通知 | ||
文号: | 从府规〔202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11 |
主题词: |
从府规〔2023〕1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从府规〔2022〕1号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区征收农用地平均区片价(试行)的公告》(从府规〔2022〕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11日。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3年1月10日印发
主办单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20-3793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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