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街坊钟某前往街口街司法所反映其家人李某兰于2018年遭遇的一起交通事故存在赔偿纠纷。当天,街口街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立即行动,成功调解了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回顾:2018年9月28日晚,李某成借用黄某东的小型轿车,在城郊街某路段行驶时,与李某兰骑驾的自行车相撞,造成李某兰受伤与涉事车辆受损。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从化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要求肇事车辆使用者李某成向李某兰支付赔偿款2514.85元、肇事车辆所有者黄某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让李某兰没有想到的是,在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后,肇事车辆所有者黄某东在限期内履行了清偿义务,但肇事者李某成却一直失联。从化区人民法院将李某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至今李某成都未向李某兰支付赔偿款。李某兰表示,虽然赔偿款金额不多,但自己仍希望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讨回自己应得的赔偿。
开展调解:5月6日当天,街口街司法所所长江杏梅与专职调解员吴穗娟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立即联系了李某成户籍所在村委工作人员,通过村干部获知了其母亲的电话,与她进行沟通交涉。李某成母亲告诉吴穗娟,其儿子李某成自出事后未与家里联系,她的丈夫身患残疾,全家几乎只靠自己打工维持生计,生活比较拮据。吴穗娟积极进行调解,向李某成母亲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考虑到李某成家中的实际困难,江杏梅、吴穗娟也与当事人李某兰进一步进行协商酌情降低赔偿金额。经过江杏梅与吴穗娟耐心细致地沟通,最终涉事双方协商一致,将赔偿金额定为1500元。当天下午,江杏梅、吴穗娟陪同李某兰的家属带齐资料前往李某成家中,与其母亲签订了赔偿协议,并在现场完成赔付。李某兰近几年郁结于心的烦恼终于解决。
“有时我们需要在情、理、法之间做一个平衡,要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在尽量不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况下做到有人情味。这个并不简单,但我们一直在努力。” 街口街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街口街司法所一直以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22年第一季度已成功调解案件约30宗,协助村居成功调解案件约10宗。下一步,街口街司法所将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强化多元化解事故纠纷机制,进一步高效、便捷处理劳资纠纷、合同纠纷、邻里纠纷、生产经营纠纷、租赁纠纷等各项事故纠纷,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