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标识
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16 11:5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区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从化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从化区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迈出了坚定的步伐。

  《规定》共8章60条,主要遵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等工作理念,不仅明确由干监室归口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范围,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审核、八小时以外活动的延伸监督等外,还对强化内部监督要求进行专门章节规定,如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范围、参照广州市纪委干监室的特殊线索处置原则(如集中管理、闭环监督等原则)、归口管理例外原则、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一案三报告”、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执纪监督回访、履行保护职责等要求。

  为实施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内部监督,《办法》还对线索管理处置、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保密纪律、履职过程、干预过问案件等10个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廉政风险点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分类梳理,明确了共计78项严禁事项的负面清单,教育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

  《规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应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工作时间以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特别在各种社交场合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规范“社交圈”行为。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室(组)负责人应依照《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方案》,加强对相关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注意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着重了解社交、生活、休闲活动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信访反映比较集中的,应登记备案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依规处理。

  《规定》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应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在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案件审理和处置等各环节出现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如对干预过问案件知情而不报告登记、未及时报告登记、不如实报告登记的,应当对相关纪检监察干部予以严肃追责问责。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一般由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归口管理,根据《广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等规定,遵循集中管理、集体研判、处置规范、执行到位、闭环监督、保密高效原则进行处置。

  “正人必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能力。《规定》的出台既是对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有益探索,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信耀表示。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