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开展廉政宣传教育。
2. 收集并反映监督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等情况。
3. 接收来信、来电和接待群众来访。
4. 协助区监委及其派出镇(街)监察组开展有关监察工作。
5. 完成区监委及其派出镇(街)监察组交办的其他监察工作。